:::
主內容區域
一、依據本市文賢國中113年3月1日文賢中學字第1130010771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賽事競賽規程,刪除第十二條比賽辦法(三)獎勵規定,『2. 公開組屬邀請賽性質僅頒發獎牌及獎狀』。
三、考量公開組選手係取得該縣市全中運代表隊之資格方得報名參賽,屬本賽事最高等級組別,爰其獎勵比照一般組發放,第一名亦加發獎盃乙座。
四、檢附旨揭賽事修正後競賽規程1份。
下中區域內容
ODF開放文件格式宣導
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,本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,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(http://zh-tw.libreoffice.org/download/libreoffice-still/)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。
10-29 轉知衛生局謹訂於112年12月3日(星期...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