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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本市府教育局111年8月1日南市教社字第1110883501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年度獲書法類各組前三名者應參加111年10月21日於永康國中活動中心舉行之現場書寫,書寫完之作品(非初賽之作品)由承辦單位送件參加全國決賽。
三、欲參加者請於111年9月28日(星期三)前將作品繳交至學務處學生活動組,其餘內容請詳參實施計畫(如附件)。
四、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,請參賽學生及指導教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,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,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抄襲、代筆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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