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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
一、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1年12月20日原民教字第1110066479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案獎勵獎項計11項,除原住民族語言幼兒、原住民族語言保母、原住民族語言教保員、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、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組織等5獎項依所屬專案計畫辦理評選外,其餘下列獎項延長申請至本(111)年12月30日(星期五)止:
(一)終身貢獻獎。
(二)原住民族語言傳承獎:原住民族語言家庭。
(三)原住民族語言推廣獎:
1.原住民族語老師。
2.推動族語公務人員。
3.推動族語機關。
4..推動族語團體獎。
三、前開申請資訊及申請表單,逕至原住民族委員會網站下載https://reurl.cc/lZp2Eq。
四、推薦或自薦資料請寄送至(24922)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6樓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文化處收(封面請註明「獎勵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實施計畫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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