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主內容區域
一、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10日臺教學(三)字第1130036788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旨揭徵件辦法規定,報名表及證明文件請於本(113)年4月19日前送達,收件單位分別說明如下:
(一)公私立大專校院:教育部辦理初審(報名資料逕寄該部)。
(二)國立暨私立高級中等學校: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簡稱國教署)收件並辦理初審。
(三)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(市)政府所屬學校:由當地家庭暴力及(暨)性侵害防治中心(社會局/處)辦理初選後上傳薦送名單。
三、教育部、國教署及各直轄市政府將於完成初審後,於113年4月30日前擇優將報名文件、證明文件及相關資料上傳至活動網站(網址:https://10praward.com/ )。
下中區域內容
ODF開放文件格式宣導
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,本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,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(http://zh-tw.libreoffice.org/download/libreoffice-still/)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。
10-29 轉知衛生局謹訂於112年12月3日(星期...
